敦煌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之二:编制使用事项网上办理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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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股室:机构编制管理股。
(二)所需材料:
1.《XXX党委(党组)关于申请使用编制的报告》(附件1)或领导任职文件(原件扫描pdf);
2.《编制使用申请单》(附件2)(原件扫描pdf)
(三)办理程序:
1.空编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经集体讨论本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编事项决定后,通过电子编制证上传《XXX党委(党组)关于申请使用编制的报告》申请编制核准业务。组织任命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编制证上传任职文件。
按要求填报完成后,点击“用编申请单”导出《编制使用申请单》,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注意:上报编办同步业务前需先导出编制使用申请表)
2.研究论证。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使用空编事项的具体办理意见,汇总《编制使用审签单》,提交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
3.审议决定。市委编办室务会对机构编制管理股提出的使用编制事项办理意见进行研究审定。
4.组织实施。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股根据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意见,通过系统核发《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编制使用审批表》(附件3);对未通过的编制使用事项做好解释工作。
用人单位凭《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编制使用审批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人员调动、调整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
(四)办理流程图:
(五)承办人:张攀(联系电话:8830062、13389379722)。
附件1:《XXX党委(党组)关于申请使用编制的报告》(模板).doc
附件2:行政机关补充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单.xls
附件2: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单.xls
附件3:编制使用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