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二、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构成情况说明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敦煌市编办成立于1984年7月28日,与原市人事局合署。2009年9月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市政府批准原与市人事局合署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承担敦煌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列入党委机构序列。2011年财务单独核算,市编办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实名制管理股。
(一)职能职责
编办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研究起草、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定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界定和调整,协调市直机关、单位之间,全市机关、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事权划分;负责审核报批和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各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及事业单位经费供给形式、机构规格等;统一管理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额;负责审核报批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核编准入、准出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督查室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受理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和上级交办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举报案件,查处随意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超编制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机构改革工作,拟订行政编制分配和事业编制总额调整意见;承办行政审批工作及行政事项清理工作。
登记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考核、年检和法人培训工作;承办中央、省、市驻敦事业单位的委托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承办核发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二)机构设置
敦煌市编办共有编制14名,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合署办公。其中:编办行政编制9名,编委督查室(合署)行政编制2名,下设的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局参公事业编制3名。
(三)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年末在职人数14人(其中:编办9人,督查室2人,登记局3人),科级干部及同级人员10人(职级晋升人员3名),科员3人,离岗工勤1人。较上年增加科级同级人员3名。
年末退休人员1人,较上年少1人(车改离岗工勤人员工资按在职人员发放)。
二、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8年收入200.75万元,较上年增加36.79万元,增加22.44%,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增加3人,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编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7万元,共计206.75万元,较上年增加47.29万元,增加29.66%,主要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缴纳社会保障养老金、企业年金、职工工伤及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1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0.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06.7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4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构成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1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87.53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3.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3万元,项目支出19.2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3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2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1万元。
公用经费25.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3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2.7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66 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51 万元,比预算减少 2.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0.02 万元,同比增加 4.33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51 万元,比预算减少 0.15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9 批次,人数 43 人,主要用于接待 公务和招商 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增加3批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17年增加1.07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上级组织业务培训及行政审批培训3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万元。(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14.89万元,较上年30.35万元减少15.46万元,减少50.96%,主要为公务用车改革核销车辆1辆14.4万元、报废核销电脑5台、打印机2台共计17.88万元,增加电脑1台、打印复印机2台、办公家具2组0.17万元共计2.4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