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敦煌市推行适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20 】 【选择字号:

按照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遵循精简高效、创新方法、完善监管的原则,结合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精简整合改革实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适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法人转制为行政机构和企业的;事业机构编制精简整合改革中事业单位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法人已丧失法人基本条件,长期停业、歇业不能以法人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应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 未纳入注销登记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注销登记规定办理。同时对简化清算公告程序和提交文件材料进行了明确规定。
     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注销事业单位应当提供原单位印章销毁证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收缴被注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便捷服务,降低了行政成本。(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