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敦煌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之六: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办理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25 】 【选择字号:

(一)承办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二)所需材料:

1.新设立单位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需材料

1)由市直部门向市委编办报送市直机关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专项申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一式两份)

3)市委编委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印章);

4)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印章);

5)单位办公地址证明材料;

6)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需材料

1)由市直部门向市委编办报送市直机关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专项申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一式两份); 

3)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情况说明或损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须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况说明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

3.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所需材料

1)由市直部门向市委编办报送市直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事项专项申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变更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4.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需材料

1)由市直部门向市委编办报送市直机关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专项申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一式两份); 

3)机构撤销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

1.动议申请。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动议本部门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市委编办报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专项申请。

2.签收报批。市委编办代码与网上名称管理科负责签收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申请的文件材料,并提出办理建议,送分管副主任阅批。

3.研究论证。市委编办代码与网上名称管理科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4.审议决定。市委编办代码与网上名称管理科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的具体办理意见送分管副主任复核。

5.组织实施。对通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由市委编办代码与网上名称管理科予以发(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督促市直部门组织实施;对未通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由市委编办代码与网上名称管理科将未通过的理由反馈给提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申请的单位,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1.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在作出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

办人:晓燕(联系电话:88506391362937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