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敦煌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之四: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办理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25 】 【选择字号:

(一)承办室:综合

(二)所需材料:

1)专项申请。由市直部门向市委编办报送权责清单调整事项专项申请。

2)相关材料。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事项名称(含子项名称)、事项编码、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使层级、备注等。

(三)办理程序:

1.动议申请。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动议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市委编办报送权责清单调整事项专项申请。

2.签收报批。市委编办综合负责签收有关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申请的文件材料,并提出办理建议,送分管副主任审核,再送主任阅批。

3.研究论证。市委编办综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对权责清单调整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出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具体办理意见,并分别送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

4.审议决定。市委编办室务会议对综合提出的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具体办理意见进行研究。

5.组织实施。对通过的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由市委编办综合根据市委编办室务会议研究的意见,起草、报批、印发批复文件;对未通过的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由市委编办综合股将未通过的理由反馈给提出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申请的部门,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在经市委编办室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文件。

(六)承办人张洪晶联系电话:8829149、1362937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