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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敦煌市“四转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29 】 【选择字号: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在总结分析五大综合执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四个转变”加大执法资源整合下沉力度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有效途径。

一是摸清底数精准发力,由“多层执法”向“重心下移”转变。一方面,以部门权责清单为基准,全面梳理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掌握每项执法权的行使主体、依据、内容、对象和范围,摸清各执法队伍设置、编制配备和运行情况。另一方面,本着应放尽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镇两级之间的执法权限和责任,特别是对适宜由乡镇承担,执法内容、方式相近,执法边界交叉不清等执法事项进行重点清理,为调整执法职责开展综合执法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的转变。

二是整合资源减少层级,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将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部分领域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结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整合执法监管职能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敦煌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和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探索将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等领域执法人员整合,承担辖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执法事项,使原来分散的执法力量集中在一起,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有效解决了基层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

三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由“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健全完善运转协调机制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此次改革将理顺部门协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市执法中心、行业部门与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构建了“部门业务指导、培训支持,执法中心统筹配置、监督检查,各镇执法队网格管理、督查考核”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过程记录、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转变理念创新方式,由“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服务理念,加强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打造一岗多能的执法队伍。充分运用“互联网+综合执法”新模式,打造执法和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平台,实现违法、监管执法信息实时发布、实时留痕,形成相互支撑、有效衔接、整体联动的新格局。(习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