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市委编办优化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24 】 【选择字号:

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市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出入编办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一、严格空编使用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要事先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以党组(党委)文件正式上报。下属单位要通过主管部门行文,不得越级上报。经市委编办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使用编制的,下发《编制使用通知单》,有效期为一年。《编制使用通知单》超过期限未办理入编手续的需重新申请报批。用编单位主管部门持市委编办开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请办理考录(聘用).调动等相关手续。

二、简化出入编办理程序

出入编办理,在相关手续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实行“即来即办、一次办结”。一是入编办理单位填报《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提供人事介绍信复印件和编办开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原件,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新考录聘用人员填报《实名制信息采集表》。用编单位持市委编办审核盖章的《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工资审批和社会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二是出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动、任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退休、死亡等退出编制的,单位需在一周内填报《出编证明单》,提供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三、坚持部门协调配合

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必须坚持“审批在先” 的原则,对未经编制使用核准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录用、聘用、调配和工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空编批准使用期,由于领导改任非领导职级、组织调任非领导人员,政策性安置、特殊人才引进等不可预测原因造成单位满编,单位应立即停止进人程序,所批准使用的空编单立即作废。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