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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15 】 【选择字号:

  为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报送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9]2号),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
    一、从2019年开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纸质材料不需兴交登记管理机关,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登记管理机关后续监督抽查,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电子版。
    二、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都度报告公示”专栏将年度报告公示的全部材料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井将举办单位审查业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及网上公示截图扫描上传至“整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涉密事业单位法人带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报送材料与其他单位相同。
    三、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时间仍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将直接在“甘肃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统一进行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井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刘晓燕)